川教考院〔2017〕189号
各市(州)招考办、主考(办)学校自考办:
2018年1月(18.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将于11月24日—12月3日进行。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准备
本次报名报考仍实行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分阶段分考生类型进行。各级招考办和学校自考办要提前做好宣传,特别是要针对实行网上评卷后对考务工作新要求、考生作答新变化,加强宣传和培训、演练,尽可能将这些新的变化和要求周知到每一位报名报考考生。要严格按照我省2018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日程见附件1)。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报名报考
1.新生报名注册:
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需自行在报名网站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见附件2),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注册地招考办完成注册信息的审核,审核通过取得准考证号码后方为报名注册成功。
报名注册成功的考生可进行本次考试课程报考及缴费。注册成功的社会考生若本次考试未报考或报考不成功,其注册信息将被删除,考生以后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需要重新报名注册。
本次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注册考次编码为172。
各高校应用型专业仅安排课程报考工作,学校不得进行新生报名注册。各办学学校自考办应根据全省考点分布及规模,指导考生合理选择考点。同时要积极与相关市(州)及县(市、区)招考办联系和沟通,妥善解决好考生选择考点问题。
考生只能在报考系统中公布的我省行政区划同一个县(市、区)内进行课程报考和参加考试,不得同时在其它县(市、区)和其它省(自治区)报考和参加考试。
港、澳、台考生及外国籍考生报名注册办法附后(附件3)。
2.报名报考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24日—26日18:00前,新生报名注册
11月27日—28日16:00前,新报名注册考生到注册地县(市、区)招考办现场审核
11月28日—12月2日18:00前,社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
11月29日—12月3日18:00前,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
3.报名报考网址:http://wb.zk789.cn。
4.报考课程缴费:报考课程缴费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自学考试考务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网上报名报考期间,四川招生考试信息资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网报工作的具体技术支持,值班电话:028-86713053,85192832。
报名报考具体业务咨询,请直接联系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电话:028-85177079,85178745。
三、考点设置
2018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任何考点不得在上报的考点地址外设置分考点、分考场。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点的,市(州)招考办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设置。考点编场必须实行社会考生和应用型专业考生混合编场。有特殊编场要求的,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和规定进行。
四、信息确认及准考证发放
1.新注册考生基本信息确认
各级招考办要认真做好新生报名注册基本信息、本人及上传照片的比对确认工作。相关信息及照片核对完毕,必须打印确认单由考生本人核定,无误后签名存查。要确保所有新生信息准确、真实。考生照片审核请严格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注册照片要求》标准执行。对审核中发现的考生照片问题,请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照片处理办法》(见附件4)处理。
2.原已注册考生基本信息有误且考籍库中无照片或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延迟毕业的考生,请在申请更改考籍工作期间提请更正(更换照片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5、6)。考生信息更改后方能进行课程报考或申请毕业。
3.新注册考生准考证的领取
新注册社会考生准考证在其报名注册地领取,发证时间由注册地招考办直接告知考生。
市(州)、学校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及方式请直接与制证公司沟通确定(联系电话:028-85454288)。
4.准考证补办
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可于11月24日至12月29日上午12:00期间直接在报名报考网址:http://wb.zk789.cn申请补办并支付制证工本费。
社会考生报考考试课程前申请补办准考证的领取地默认为考生注册地(考生可以选择报考地招考办)。报考考试课程后申请补办准考证的领取地默认为报考地招考办(考生可以选择注册地招考办)。
应用型专业考生补办的准考证均在所属学校领取。
各级招考办、学校自考办要认真做好考生准考证的补办工作。考试前,因特殊原因遗失准考证的,经过严格审查后,可予以办理临时准考证,应用型专业考生补办临时准考证需凭学校证明方能办理。
五、成绩公布与查分
省教育考试院将于1月31日公布本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或报考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学校自考办查询考试成绩。
考生查分申请工作在2018年2月5日—6日进行。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社会考生到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考办、应用型专业考生到注册学校自考办)提交查分申请(附件7)。市(州)招考办、学校自考办在2月8日12:00前须将汇总的查分申请数据通过MIS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在2月9日前将考生个人申请表(原件纸质版)和MIS系统汇总数据表(纸质版)寄达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26号909室,邮编:610041)。省教育考试院将于3月1日下发查分结果。
六、网上评卷
本次(18.3次)考试继续实行网上评卷。按网上评卷的有关技术要求,考生需携带2B铅笔和0.5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参加考试。笔迹确认信息和非选择题必须使用0.5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非选择题必须按题号顺序作答,并在小题号栏注明题号。考生必须在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须保持清洁、完整、严禁折叠,严禁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考生参加考试具体答题要求,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sceea.cn上公布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须知》,各级招考办和学校自考办要提前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考生按规定参加考试。
附件:1.四川省2018年1月(18.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注册照片要求
3.港、澳、台考生及外国籍考生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报名注册办法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照片处理办法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
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汇总表
7. 年 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查分申请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