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7.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17年10月21日-22日举行。从2017年10月起,我省自学考试全面实行网上评卷,对考试考务工作流程做了较大调整。为确保本次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在10月21日-22日进行。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每堂考试开考15分钟后,学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并签字后离场,离开考场时不能带走试卷和草稿纸,凡交卷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立即出场并退到考点外。提醒学生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考试中途不得离场上厕所。
2、提醒学生提前到考点熟悉交通线路(成都市公交咨询热线:85076868)、考场安排。10月11日后,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查询考试座位并仔细阅读《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须知》,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也可到考试地招考办(或委托部门)查询打印。考场号为3位数,考室号为2位。考点地址在备注中有具体说明。
3、本次考试考生持两证参加考试,两证指新版IC卡《准考证》(盖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专用章)和有效身份证件,严禁“两证(身份证、准考证)”不全或不符的考生入场参加考试。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军警官证,户籍管理部门(公安局派出所)开具贴有考生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的证明(证件遗失的考生需要提供的证明)。户籍证明可以到就近的派出所打印。
4、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于8月29日至10月13日上午12:00期间直接在报名报考网址:http://wb.zk789.cn申请补办并支付制证工本费。
社会考生报考考试课程前申请补办的准考证,领取地默认为考生注册地招考办(可选择在考试地招考办领取),报考考试课程后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准考证的领取地默认为考试地招考办(可选择在注册地招考办领取)。
应用型专业考生补办的准考证均在所属学校领取。
5、凡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所持有的证件信息与考办的信息不符不能参加本次考试。携带的准考证必须与本次参加考试的准考证号完全相同。即一个学生有几个自考准考证,一定要带与参考相同的,否则不能进入考场。
6、考生进入考场将采用金属探测仪对每位考生进行安检,禁止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各办学单位一定要提醒学生在参加考试时,除答题所用的笔和部分专业课程所规定准予携带的答题辅助工具外(见附件一),其它一切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参加考试。凡携带通讯器具(无线电话、对讲机、传呼机和其它通讯工具)参加考试者,将视为舞弊并做严肃处理。提醒学生不得穿着特殊行业装束进入考场,更不得携带管制物品进入考场,凡将通讯器具带入考场将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7、本次考试全省考点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流媒体实时上传考场情况,考场实行全程录像,全国实行网上巡考。根据我省自学考试回放视频机制,在考试结束后随机抽查市州的考试监控视频,安排专人对视频进行回放审看,对在回放审看中发现的问题,经核实清楚后,对违纪、作弊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追溯处理。
8、各办学单位在考前要做好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工作,要求学生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管理。凡考试时提前答题者将取消该科考试成绩;凡考试时夹带,按考试作弊情节处理,并按规定取消该次考试的各科成绩,情节较重的,将给予停考一年至三年处理;凡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按考试作弊处理,并按规定取消该次考试各科成绩,情节较重,将给予停考一年至三年的处理。对违规考生,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请考生认真详细解读有关信息(考办、考点、网站等有关宣传),遵守考试纪律。
9、凡参考考生,必须在《考场安排表》上签名,并在考试结束交卷时在考生离场签名表上签字。否则,作缺考处理,其责任自负。希望各教学点做好本次考试纪律宣传工作。
10、考生在考试时必须工整、准确、完整、清楚地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姓名、准考证号应写在试卷密封线内。凡试卷上姓名、准考证号、座号漏写或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者,该科成绩一律无效,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号为12位,考生必须将自己的准考证号从左到右一字(符)一格地填写在印有准考证号后面的12个小方格内。严禁在试卷上作任何符号(包括用铅笔打格子、使用涂改液等),否则该试卷作废。考生在答题完卷后,必须保证试卷完好无破损,否则该试卷作废,其责任自负。考生在答题时必须使用同一种颜色的笔作答,否则以作弊处理。
11、各教学点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如:网站、现场宣传、印制告考生书等,告知考生参加考试需携带2B铅笔、橡皮擦和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按考试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
12、在考试期间,为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请各办学单位将负责自考工作老师联系电话在本周五12:00前上报到学院自考办,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13、查分工作。本次自学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或考试地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学校自考办查询本人考籍情况。11月17日后可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请于11月20日-21日,持本人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社会考生到本次考试地县(市、区)招考办、应用型专业考生到注册高校自考办提交申请(附件二),12月4日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www.sceea.cn)可以查询查分结果。
学院自考办联系电话:87077790
附件一:本次考试允许携带答题辅助用品
附件二:年 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查分申请表
附件三:考生须知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一:
2017年10月四川省自学考试
允许携带的答题辅助用品
专 业 |
课 程 |
允许携带工具 |
理、工 科 专 业 |
所有课程 |
计 算 器 (无存储功能) 绘图工具 |
文 科 专 业 |
所有课程 |
计算器 (无存储功能) |
“英语翻译” (课程代码00087) |
字、辞典(印刷品) |
附件二:
年 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查分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
准考证号 |
|
参加考试县区及考点名称 |
|
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考场号 |
座位号 |
考试成绩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查分原因及理由: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联系电话: |
|
|
|
|
|
|
|
附件三: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 2B 铅笔、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参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涂)姓名、课程代码、准考证号、考生笔迹确认栏、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遇试题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迟到 15 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试题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同一份试卷要求同一种类型、同一颜色字迹的笔答题。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不准将试题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