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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统考课程转免考的相关规定、要求
2017年12月27日   审核人:

申请办理统考课程转免考的相关规定、要求

一、课程免考

是指考生将已经通过的考试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顶替需要统考的相关专业的课程。

二、申请办理课程转免考的在籍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1份(附件1)。

2、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并提交相应复印件各1份。

3、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生,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其毕业证书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实,网址:http://www.chsi.com.cn/)并提交相应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相应的学籍档案。肄业生、结业生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及原高等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应的学籍档案。考生的学籍档案以出自于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原学校教务部门)的材料为准。材料必须注明:“其材料确系XXX人事档案或学校学籍档案的原始复印件”(若学籍材料复印件有数张,则每张均应有考生的姓名或由复印单位盖章),加盖公章(红印),经办人签名。

4、获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有关证书者,申请课程免考时应出示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5、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应提供转考介绍信(或证明信)、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办理课程免考的时间

上半年3月5日前,下半年9月5日前

附件【转免考附件1.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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